Skip to content

搜尋結果

Filter
年份
內容類型
檔案類型

搜尋結果


"被視作已持牌人士" 的搜尋 由31 至 40 約有 873 筆結果
排序: 搜尋
... 如欲避免匯率風險,便應選擇與保單貨幣相同的保費融資貸款。 保單利益及身故賠償不足 在保費融資的安排下,保單利益或會被用作支付貸款本金和利息,因此保單的實際淨利益(包括身故賠償)將少於利益說明文件顯示的金額。若受保人身故,淨身故賠償金額(扣除保費融資貸款的本金和費用後)亦可能會低於繳交的保費、貸款利息和提前還款的罰款等。 醒目貼 注意你可從保單獲得的實際金額會因保費融資而低於利益說明文件中顯示的金額(包括總回報和身故賠償等),你或需為相關儲蓄或保障缺口另作...
https://www.ia.org.hk/tc_chi/premium_financing/smart_tips.html - 日期: 2024-01-18
... 64ZH 條暫時吊銷。如個人持牌人的牌照持續暫 時吊銷達 180 日,則該個人持牌人的牌照在該期間屆滿時撤銷。在此情況 下: ( i) 在個人持牌人的牌照暫時吊銷期間,就《保險業條例》而言(第 64G 條 除外),該個人持牌人視作繼續持牌,並須繼續遵守持續專業培訓 規定(請參閱指引 24 第 3.4 段)。 因此,如個人持牌人的牌照持續暫時 吊銷少於 180 日,該個人持牌人仍需取得相關持續專業培訓評核期內所 需的最低專業培訓評核時數。 7 例 4(d)(i): 個人持牌人在 2019 年 5 月 22 日獲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並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 起視作持牌人士。該名...
https://www.ia.org.hk/tc_chi/supervision/reg_ins_intermediaries/files/FAQ_CPD_Chi.pdf - 日期: 2021-12-06
... 64ZH 條暫時吊銷。如個人持牌人的牌照持續暫 時吊銷達 180 日,則該個人持牌人的牌照在該期間屆滿時撤銷。在此情況 下: ( i) 在個人持牌人的牌照暫時吊銷期間,就《保險業條例》而言(第 64G 條 除外),該個人持牌人視作繼續持牌,並須繼續遵守持續專業培訓 規定(請參閱指引 24 第 3.4 段)。 因此,如個人持牌人的牌照持續暫時 吊銷少於 180 日,該個人持牌人仍需取得相關持續專業培訓評核期內所 需的最低專業培訓評核時數。 7 例 4(d)(i): 個人持牌人在 2019 年 5 月 22 日獲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並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 起視作持牌人士。該名...
https://www.ia.org.hk/tc_chi/supervision/reg_ins_intermediaries/files/FAQ_CPD_Chi.pdf - 日期: 2021-05-06
... 64ZH 條暫時吊銷。如個人持牌人的牌照持續暫 時吊銷達 180 日,則該個人持牌人的牌照在該期間屆滿時撤銷。在此情況 下: ( i) 在個人持牌人的牌照暫時吊銷期間,就《保險業條例》而言(第 64G 條 除外),該個人持牌人視作繼續持牌,並須繼續遵守持續專業培訓 規定(請參閱指引 24 第 3.4 段)。 因此,如個人持牌人的牌照持續暫時 吊銷少於 180 日,該個人持牌人仍需取得相關持續專業培訓評核期內所 需的最低專業培訓評核時數。 7 例 4(d)(i): 個人持牌人在 2019 年 5 月 22 日獲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並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 起視作持牌人士。該名...
https://www.ia.org.hk/tc_chi/supervision/reg_ins_intermediaries/files/FAQ_CPD_Chi.pdf - 日期: 2022-05-19
... 22 日獲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並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 起視作持牌人士。該名個人持牌人因停止獲任何主事人委任,其牌照由 2020 年 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期間暫時吊銷。由於該名個人持牌人暫時吊銷牌照的期間 少於 180 日,固須取得就第一個持續專業培訓評核期所需的最低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即 10 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 i i ) 由個人持牌人的牌照撤銷該日起,由於該名人士不再被視為個人持牌 人,因此無須遵守持續專業培訓規定。 例 4(d)(i i): 個人持牌人於緊接 2019 年 9 月 23 日前仍獲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即使其牌照...
https://www.ia.org.hk/tc_chi/supervision/reg_ins_intermediaries/files/FAQ_CPD_12.06.2020rev2_Chi.pdf - 日期: 2021-12-06
... 22 日獲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並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 起視作持牌人士。該名個人持牌人因停止獲任何主事人委任,其牌照由 2020 年 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期間暫時吊銷。由於該名個人持牌人暫時吊銷牌照的期間 少於 180 日,固須取得就第一個持續專業培訓評核期所需的最低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即 10 個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 i i ) 由個人持牌人的牌照撤銷該日起,由於該名人士不再被視為個人持牌 人,因此無須遵守持續專業培訓規定。 例 4(d)(i i): 個人持牌人於緊接 2019 年 9 月 23 日前仍獲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即使其牌照...
https://www.ia.org.hk/tc_chi/supervision/reg_ins_intermediaries/files/FAQ_CPD_12.06.2020rev_Chi.pdf - 日期: 202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