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日至5月31日)以安排復常和完成核保過程。 為促進產品多元化和革新以及推動香港的保險科技發展,保監局一直鼓勵在保持審慎監管和保障投保人利益的原則下,使用數碼分銷渠道。雖然臨時便利措施取消,但保險公司和中介人仍可透過遙距投保沙盒,以視像會議形式銷售所有類型的人壽保險產品。 完 備註: 1臨時便利措施涵蓋的產品包括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自願醫保產品、定期人壽保險保單,以及能提供保險保障而不含高儲蓄成分的保費回贈保單或無現金價值的可續保保單。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人如採用臨時便利措施,必須在銷售時清晰披露產品的資料...
https://www.ia.org.hk/tc_chi/infocenter/press_releases/20230404.html -
日期: 2023-04-04
... ILLUSTRATION DOCUMENT 申請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 (1) 新產品 (不遲於 2016 年 4 月 1 日) (2) 現行產品之新造及有效保單 (不遲於 2017 年 1 月 1 日) 萬用壽險(非投資相連)利益說明 XYZ 人壽保險公司 [A] 重要事項: 此文件旨在概括說明閣下保單的退保發還金額及身故賠償額,然而卻絕不影響保單所訂明 的條款及條件。以下假設的派息率僅作說明之用,除非另有指明,否則該派息率並非...
https://www.ia.org.hk/tc_chi/supervision/reg_ins_intermediaries/files/6.Standard_Illustration_for_Universal_Life_Non-Linked_Policies_C.pdf -
日期: 2019-12-20
...保監局施加的該等決定的挑戰亦隨即告終。故此,保監局就泰加保險所施加的指明決定(以及有關決定的法律依據)維持有效。 保監局施加上述指明決定,旨在保障保單持有人因泰加保險將其資金調離公司導致無力償債而可能受損的利益。泰加保險的共同及各別清盤人(前經理)正展開若干法律程序以追討所遺失的款項;保監局將繼續支持該等行動。香港汽車保險局和保險公司(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已介入向泰加保險的保單持有人支付保險賠償。 儘管泰加保險已於2022年9月26日被頒令清盤,其現有有效保單不受影響,保單持有人可如常向泰加保險提出保險索償。由泰加保險發出的大部分的士保單,在到期後已轉移...
https://www.ia.org.hk/tc_chi/infocenter/press_releases/20230403.html -
日期: 2023-04-03
... 前保險代理人因挪用及不當處理保費被保險業監管局禁止重投業界六年 2023年12月20日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就一名前保險代理人不當處理及挪用兩名保單持有人的保費款項,禁止他於六年內申請牌照。 於2014年,該代理人向自小認識的朋友和其妻子出售危疾保單。於2017年11月,代理人通知他們,只要將當時月繳的保費支付模式改為年繳,便可獲得保費折扣。這是一個謊言,代理人藉此誘使客户取消他們的自動轉帳安排,並將年度保費存入其個人銀行帳户。代理人沒有向其委任保險公司繳交該筆保費,而是...
https://www.ia.org.hk/tc_chi/infocenter/press_releases/20231220.html -
日期: 2023-12-20
... 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 因應疫情的臨時便利措施 為減低中介人和客戶因會面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風險,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推出了一系列臨時便利措施,有效日期至2023年4月30日。 保險公司及中介人在銷售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時,於向客戶清晰披露產品的重要資料後,可毋須進行財務需要分析,而相關保單的冷靜期亦須延長至不少於30日,以給予充足時間郵遞保單文件,以及讓投保人在有需要時尋求專業意見。保險公司及中介人必須繼續嚴格遵守公平待客原則。 詳情可參考保監局分別於2020...
https://www.ia.org.hk/tc_chi/qualifying_deferred_annuity_policy/temporary_facilitative_measures.html -
日期: 2024-01-18
... 保險業監管局公布2017年香港保險業務統計數字 2018年9月28日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根據保險公司呈交的經審計報表及精算資料,今天(2018年9月28日)公布2017年香港保險業務的統計數字。年內毛保費總額達到$4,892億,較2016年上升8.3%。 (下文括號內百分比為與2016年數字比較之變化) 長期業務 2017年有效長期業務的保單保費總額為$4,409億(上升8.5%)。個人人壽業務仍為主要的業務類別,其...
https://www.ia.org.hk/tc_chi/infocenter/press_releases/20180928.html -
日期: 2021-09-03
...,292億(上升2.8%);個人人壽及年金(投資相連)業務,其保費收入為$182億(下跌17%);以及退休計劃業務,其供款為$224億(下跌35%),主要受到2022年同期有關退休計劃業務的個別交易所影響。此外,給付保單持有人的申索和利益總金額為$2,397億1(上升7.4%)。 長期業務(不包括退休計劃業務)的新造保單保費為$1,465億(上升30.6%),由新造保單保費為$1,373億(上升37.4%)的個人人壽及年金(非投資相連)業務,以及新造保單保費為$90億(下跌24.4%)的個人人壽及年金(投資相連)業務組成。保險公司共發出約24,300份合資格延期年金保單,涉及保費...
https://www.ia.org.hk/tc_chi/infocenter/press_releases/20231130.html -
日期: 2023-11-30
... Page 1 of 2 就《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的標準及常規 5.4 項下規定持牌保險經紀公司與客戶為相連長 期業務訂立客戶協議一事作補充的應用說明 A. 引言 1. 《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操守守則》」的標準及常規 5.4(a) 規定,持牌保險經紀 公司應與客戶訂立協議,並以書面方式列明該持牌保險經紀為客戶進行受規管活動的 業務條款及細則。該協議在《操守守則》中稱為「客戶協議」。 2. 本應用說明就《操守守則》的標準及常規 5.4(a)作補充,訂明若客戶有意訂立的保單為 相連長期業務(通稱為投資相連壽險計劃(「投連壽險」))時,保險業監管局 (「保監局」)預期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就...
https://www.ia.org.hk/tc_chi/legislative_framework/files/Practice_note_on_Client_Agreement_ILAS_Chi.pdf -
日期: 2020-06-01
... Page 1 of 2 就《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的標準及常規 5.4 項下規定持牌保險經紀公司與客戶為相連長 期業務訂立客戶協議一事作補充的應用說明 A. 引言 1. 《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操守守則》」的標準及常規 5.4(a) 規定,持牌保險經紀 公司應與客戶訂立協議,並以書面方式列明該持牌保險經紀為客戶進行受規管活動的 業務條款及細則。該協議在《操守守則》中稱為「客戶協議」。 2. 本應用說明就《操守守則》的標準及常規 5.4(a)作補充,訂明若客戶有意訂立的保單為 相連長期業務(通稱為投資相連壽險計劃(「投連壽險」))時,保險業監管局 (「保監局」)預期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就...
https://www.ia.org.hk/tc_chi/supervision/reg_ins_intermediaries/files/Practice_note_on_Client_Agreement_ILAS_Chi.pdf -
日期: 2020-06-24
...及高效的保險業奠定基礎。 《操守守則》並非獨立運作。《操守守則》是持牌保險經紀在根據普通法(包括合約法)、 《保險業條例》(第41章)、其他條例及規則、規例、守則和指引(包括保險業監管局所 執行或發布之文件)進行受規管活動時所適用的整體責任及義務的一部分。在此廣泛框 架下的《操守守則》內容概述如下。 持牌保險經紀的類別 《保險業條例》下的發牌制度訂明兩類持牌保險經紀: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及持牌業務代 表(經紀)。 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就保單向客戶提供意見,並作為客戶的代理人(同時作為其信賴的專 業顧問和代表)處理有關保單的事宜(包括與保險人採購、洽談及安排保單,及在某些 情況下提出並結清索償)。 持牌業務...
https://www.ia.org.hk/tc_chi/legislative_framework/files/Broker_Code_Chi.pdf -
日期: 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