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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主管问责在实务中的体现:近期执法个案


2026年9月

(广东话语音版)

(普通话语音版)

 

正如上一期《监管通讯》1所强调,代理主管在塑造保险公司代理人团队的道德操守文化方面发挥关键作用。鉴于他们对团队操守的影响力,代理主管的行为、决定以及所树立的榜样,均可能对合规标准及客户待遇产生深远影响。

近期的执法个案反映了保监局在追究代理主管操守责任方面所采取的监管方针。保监局会审视代理主管的操守,以确保其符合《保险业条例》下作为保险代理人的「适当人选」要求。尤其是,如代理主管鼓励、协助或隐瞒其下线代理人的不当行为,其适当性可能受到损害。以下个案正好说明这一点。

 


上线主管作出不当指示

2026年2月,保监局因一名前持牌个人保险代理向其下线代理人作出不当指示,而对其施加禁止从业处分。有关个案源于该下线代理人向其保险公司提交虚假的学历证明文件。

当保险公司展开内部调查时,下线代理人向其代理主管承认,他实际上并未从有关院校毕业,而其提交的学历资格亦属虚假。

然而,代理主管并没有建议他坦诚交代事实,反而指示该下线代理人在保监局调查期间继续坚持有关谎言。

该代理主管更为下线代理人拟备回复草稿,声称有关院校确认其学历属虚假的情况只是源于误会。其后,她指示下线代理人向保监局提交该份刻意误导的回复。

从本个案中可见两个明显重点:

首先,该代理主管透过拟备误导性回复及指示下线代理人向保监局提交该回复,实际上是在协助及鼓励他人向监管机构提供具误导性的资料。这种不符合道德操守、不合理且错误的行为,企图损害监管程序的完整性,而监管程序的存在正正是为了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以及透过建立信任维持保险市场的稳健运作。当个人的适当性受到质疑时,正确的做法应是以开放态度配合保险公司及监管机构的查询,如实作答。试图隐瞒相关事实或持续提供不准确资料,只会进一步暴露其适当性不足的问题,而当有关事实最终被揭发时,亦会因个人的不诚实、不可靠及缺乏诚信而导致更严重的处分及声誉损害。

其次,这宗个案反映下线代理人的不道德行为与管理层的不道德行为之间存在密切关联。企业文化是由上而下逐步形成的。下线代理人会以代理主管作为榜样。若所树立的榜样本身缺乏道德操守,下线代理人的不当行为便几乎无可避免。因此,代理主管必须在团队内推广诚实、诚信及合规文化。

在本个案中,正确做法应是要求下线代理人如实披露其虚假学历,说出真相并全面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然而,该代理主管却选择采取错误、具误导性及不符合道德操守的做法,并就此显示其自身已不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适当性。因此,她所受到的处分实属合理。

 


协助规避法定要求

2026年5月,保监局裁定一名前持牌个人保险代理不属适当人选,并对其施加禁止从业处分,原因是她曾协助其下线代理人在尚未注册成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附属中介人之前进行与强积金有关的活动。:

该下线代理人是一名新入职人士,当时尚未注册成为强积金附属中介人,但希望为客户的强积金帐户提供服务,于是向其代理主管寻求协助。当时身为已注册强积金附属中介人的代理主管,被要求以经办强积金附属中介人的身份,签署及提交一份整合客户强积金累算权益的申请。她同意了该项要求,并向下线代理人提供其职员帐户的登入资料。其后,下线代理人登入该帐户并完成申请。虽然代理主管从未与客户会面或联络,但在审阅有关整合申请(当中载有声称由客户签署的签名)后,基于相信下线代理人已向客户解释有关申请并取得其同意,她仍然签署及提交申请。该申请获处理,但客户其后投诉,表示从未签署或授权有关申请。

保监局认为该代理主管的行为尤其严重,原因是她明知下线代理人在有关时间尚未注册成为强积金附属中介人,但她不但没有阻止下线代理人从事未经注册的强积金相关活动,反而透过以经办强积金附属中介人的身份签署及提交有关整合申请,协助完成有关交易。透过这种做法,她协助下线代理人从事未经注册的强积金相关活动,同时误导主事受讬人相信有关强积金活动是由她本人执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在评估某人是否属适当人选时,保监局必须整体考虑该人是否有能力称职地、诚实地并公正地进行有关受规管活动,以及其信誉、品格、可靠程度及诚信。因此,即使是在其他身份下作出的行为,亦可能被纳入考虑,以评估该人是否仍适合根据《保险业条例》持牌。

处于监督职位的持牌个人保险代理,绝不应利用自身身分、资源或影响力以协助他人规避法律或监管要求。当持牌个人保险代理明知而协助有关不当行为时,便会严重损害其诚实、可靠程度及诚信。

 


汲取教训:当代理主管成为不当行为的协助者

上述两宗个案的事实背景虽然不同,但却有一个共通点。两宗个案均涉及代理主管在面对下线代理人寻求协助时,选择在其管理职能上参与不当行为。她们并没有担当防止不当行为的把关角色,亦没有树立正确的道德榜样;相反,她们成为了不当行为的协助者,最终亦因此(而且是合理地)受到纪律行动。

这些执法结果再次重申业界应遵守的标准,并突显代理主管所肩负的信任及影响力所伴随的责任。代理主管应促进合规及恰当的操守、提供有效监督,以及培养符合道德操守和公平待客的业务文化。当代理主管未能符合这些标准,而其适当性受到质疑时,保监局将采取适当的纪律行动,以保障客户、维护专业标准,以及维持公众对香港保险市场的信心。

如欲了解保监局执法工作的最新消息,请浏览保监局网站内的「执法专栏」,查阅保监局采取的其他纪律处分个案详情。

 

 

备注:

1 《监管通讯》第12期 第2篇文章「当个人保险代理不仅仅是个人保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