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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及相關網站


向財富情報組提交可疑交易報告 – 注意事項

保險機構在履行提交可疑交易報告的法定責任時,應參考聯合財富情報組("財富情報組")於其網站提供的舉報方法及意見,以及下列財富情報組的意見及觀察所得。

  1. 採用SAFE方法
    "SAFE"方法包括四個步驟:審查(Screen)、詢問(Ask)、翻查(Find)及評估(Evaluate)。實施有效的方法識別及評估潛在可疑活動,有助保險機構收集提交可疑交易報告所需的資料。在制訂識別及舉報可疑交易的程序及方法時,保險機構可參考財富情報組所建議的SAFE方法。
  2. 以足夠資料編撰可疑交易報告
    可疑交易報告應包含各類資料及適當地詳盡的細節,以給予財富情報組足夠資料作分析及跟進之用,包括涉及保單的資料、通過客戶盡職審查獲得的資料、及涉及可疑交易的人士提供的解釋。在報告中亦應標示涉及可疑交易的人士(尤其是外國人)的姓氏及名字。

    可疑交易報告內凡有任何失實資料,例如涉及可疑交易的人士的出生日期及之前提交的可疑交易報告的參考號碼,均會令財富情報組花費更多時間審查及處理可疑交易報告。保險機構應小心編撰可疑交易報告。

    可疑交易報告應包括的資料的詳情列於財富情報組網站“舉報內容?”一欄。
  3. 使用可疑交易報告管理系統或標準設計的表格編撰及遞交可疑交易報告
    可疑交易報告管理系統(STREAMS)是一個協助接收、分析及發放可疑交易報告的網絡平台。保險機構應盡量使用可疑交易報告管理系統輸入可疑交易報告的詳情,因為該系統已包含所有欄位以編撰財富情報組所需的資料,以及此舉能盡量減少它們要跟進財富情報組要求進一步資料的情況。此外,該系統提供上載可疑交易報告的相關證明文件的功能,免除了作出舉報的機構要列印這些文件的複本以作呈交的需要。

    同樣地,保險機構亦可使用可於財富情報組網站下載的標準設計的表格編撰可疑交易報告,以便盡可能向財富情報組提供相關資料。
  4. 提供聯絡資料及替可疑交易報告編配參考編號
    為方便財富情報組處理可疑交易報告及向作出舉報的實體提出反饋意見,應在可疑交易報告內提供聯絡人的姓名、電話號碼及電郵等聯絡資料。此外,保險機構亦應為每份提交的可疑交易報告編配一個參考編號,使財富情報組就某可疑交易報告向作出舉報的保險機構提出反饋意見時,能引述該參考編號。

保險機構亦應採取適當步驟,以確保它們呈交的可疑交易報告,就有關交易及所涉及人士或實體均載有準確及足夠的資料,以及對觸發舉報責任的懷疑個案均作出合理地詳盡的分析。保險機構應盡量在可疑交易報告中提供相關資料,以減少財富情報組要求它們進一步提供資料去進行分析及跟進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