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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保險中介人因違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管控措施遭受紀律處分


2026年10月14日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近日向六名人士採取紀律行動,禁止他們成為保險中介人或暫時吊銷其牌照,為期六個月至13個月。他們是林楠女士(牌照號碼:IE4851)、冷捷女士(牌照號碼:IH6136)、梁淑嫻女士(牌照號碼:IF9212)、吳芷華女士(牌照號碼:JD8060)、楊忠澤先生(牌照號碼:IE7224)以及張新丹女士(牌照號碼:IM1120)。

上述人士違反其委任保險公司施加的內部管控措施,協助客戶作出虛假聲明,訛稱購買了涉及共約港幣730萬元的銀行本票以支付保費,而實際上本票是由上述人士代為購買。

保監局法規執行部主管徐文儀女士強調:「雖然穩健的內部管控措施對偵測和防止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活動至關重要,但持牌保險中介人嚴格遵守相關管控規定,仍是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關鍵。」

她補充:「鑑於與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相關的罪行可招致嚴厲處罰,持牌保險中介人應時刻掌握並嚴格遵守現行的監管要求。」

如欲取得更多資訊,請瀏覽保監局網站的「法規執行消息」或「持牌保險中介人登記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