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强沟通效率 申请人与保监局之间享有 更快及更有效沟通 环保 无纸化及保护环境 方便 容易使用及无须邮政费用 保存纪录 方便审计追溯纪录 主事人若要开设账户,须先填写及递交申请表(表格 A2)予保监局。当主事人启动其监督人账户后,便 可自行为个人申请人建立个人账户。有关申请表格及用户指南可于保监局的网页下载。 可随时随地处理新牌照申请 可处理已预先输入资料的被视作已持牌人士之牌照申请 可即时通知保监局有关其中介人的终止委任 可查阅于3间前自律规管机构的过往登记纪录 可获取管理报告 (例如: 中介人列表或电子申请状态) 可查阅其中介人所需的持续专业培训时数 ...
https://www.ia.org.hk/sc_chi/infocenter/forms/files/IIC_Leaflet_Simp_Chi.pdf -
日期: 2022-01-06
... 增强沟通效率 申请人与保监局之间享有 更快及更有效沟通 环保 无纸化及保护环境 方便 容易使用及无须邮政费用 保存纪录 方便审计追溯纪录 主事人若要开设账户,须先填写及递交申请表(表格 A2)予保监局。当主事人启动其监督人账户后,便 可自行为个人申请人建立个人账户。有关申请表格及用户指南可于保监局的网页下载。 可随时随地处理新牌照申请 可处理已预先输入资料的被视作已持牌人士之牌照申请 可即时通知保监局有关其中介人的终止委任 可查阅于3间前自律规管机构的过往登记纪录 可获取管理报告 (例如: 中介人列表或电子申请状态) 可查阅其中介人所需的持续专业培训时数 ...
https://www.ia.org.hk/sc_chi/infocenter/forms/files/IIC_Leaflet_Simp_Chi.pdf -
日期: 2022-05-31
... 日至 2021年 7 月 31 日)的持續專業培訓安排 Q2: 過渡期內的持續專業培訓規定為何? A2: 持續專業培訓過渡安排涵蓋第一個評核期(即由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和第二個評核期(即由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即根據《保險 業條例》(第 41 章)在 2019 年 9 月 23 日開始實行的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下的首兩 個評核期。持續專業培訓過渡安排訂明個人持牌人在這兩個評核期內所需取得的 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1 以網上虛擬課程方式進行的第 1 類合資格持續專業培訓活動,須事先獲得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 審...
https://www.ia.org.hk/sc_chi/supervision/reg_ins_intermediaries/files/FAQ_CPD_12.06.2020rev_Chi.pdf -
日期: 2021-12-06
... 日至 2021年 7 月 31 日)的持續專業培訓安排 Q2: 過渡期內的持續專業培訓規定為何? A2: 持續專業培訓過渡安排涵蓋第一個評核期(即由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和第二個評核期(即由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即根據《保險 業條例》(第 41 章)在 2019 年 9 月 23 日開始實行的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下的首兩 個評核期。持續專業培訓過渡安排訂明個人持牌人在這兩個評核期內所需取得的 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1 以網上虛擬課程方式進行的第 1 類合資格持續專業培訓活動,須事先獲得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 審...
https://www.ia.org.hk/sc_chi/supervision/reg_ins_intermediaries/files/FAQ_CPD_12.06.2020rev2_Chi.pdf -
日期: 2021-12-06
...: 過渡期內的持續專業培訓規定為何? A2: 持續專業培訓過渡安排涵蓋第一個評核期(即由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和第二個評核期(即由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即根據《保險 業條例》(第 41 章)在 2019 年 9 月 23 日開始實行的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下的首兩 個評核期。持續專業培訓過渡安排訂明個人持牌人在這兩個評核期內所需取得的 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1 以網上虛擬課程方式進行的第 1 類合資格持續專業培訓活動,須事先獲得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 審局(即獲委任的持續專業培訓評核機構)批准。 https...
https://www.ia.org.hk/sc_chi/supervision/reg_ins_intermediaries/files/FAQ_CPD_12.06.2020rev_Chi.pdf -
日期: 2021-05-06
... 日至 2021年 7 月 31 日)的持續專業培訓安排 Q2: 過渡期內的持續專業培訓規定為何? A2: 持續專業培訓過渡安排涵蓋第一個評核期(即由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和第二個評核期(即由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即根據《保險 業條例》(第 41 章)在 2019 年 9 月 23 日開始實行的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下的首兩 個評核期。持續專業培訓過渡安排訂明個人持牌人在這兩個評核期內所需取得的 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1 以網上虛擬課程方式進行的第 1 類合資格持續專業培訓活動,須事先獲得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 審...
https://www.ia.org.hk/sc_chi/supervision/reg_ins_intermediaries/files/FAQ_CPD_12.06.2020rev_Chi.pdf -
日期: 2022-05-19
... 日至 2021年 7 月 31 日)的持續專業培訓安排 Q2: 過渡期內的持續專業培訓規定為何? A2: 持續專業培訓過渡安排涵蓋第一個評核期(即由 2019 年 9 月 23 日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和第二個評核期(即由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即根據《保險 業條例》(第 41 章)在 2019 年 9 月 23 日開始實行的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下的首兩 個評核期。持續專業培訓過渡安排訂明個人持牌人在這兩個評核期內所需取得的 持續專業培訓時數。 1 以網上虛擬課程方式進行的第 1 類合資格持續專業培訓活動,須事先獲得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 審...
https://www.ia.org.hk/sc_chi/supervision/reg_ins_intermediaries/files/FAQ_CPD_12.06.2020rev2_Chi.pdf -
日期: 2022-05-19
... 保險代理機構牌照申請文件清單 最後更新: 2020 年 3 月 請於遞交保險代理機構牌照申請時,向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提供以下文件 (如適用)。保監局在處理 有關申請時,如有需要,可能會要求申請者提供更多資料。 1. 保險代理機構牌照申請(表格 A5); 2. 認可申請表格 - 擬委任個人為持牌保險代理機構或持牌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表格 A3); 3. 保險中介人牌照申請表格 – 個人保險代理/業務代表(代理人)/業務代表(經紀)(表格 A1)以及申請保 險中介人牌照須知中所述的證明文件(如擬委任負責人從未向保監局申請正式牌照); 4. 擬委任負責人就有關其保險業和管理經驗的履歷...
https://www.ia.org.hk/sc_chi/infocenter/forms/files/Agency_checklist_TC.pdf -
日期: 202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