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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打击欺诈行为


2026年9月

(广东话语音版)

(普通话语音版)


随着欺诈及骗案活动在规模及手法上不断演变和日趋复杂,社会上几乎没有任何群体能够倖免,保险客户亦不例外。骗徒愈来愈多采用极具迷惑性的手法,经常伪冒值得信赖的机构或人士,并利用看似真实可信的通讯方式欺骗受害人。正如我们在《监管通讯》第九期1中提及,随着骗徒不断改变其骗取受害人辛勤赚取的积蓄的手法,保险公司亦需要持续调整及更新其防骗措施和情报分享机制,以保障客户安全。本文将列出保险公司应考虑采取的若干主要措施:

 


透过多个渠道就保单变更发出通知

当保单持有人要求更新其联络资料、付款指示、受益人资料或保单拥有权时,保险公司现时普遍会透过原有联络资料通知保单持有人已收到有关申请。这项安排是防范欺诈的重要保障措施(例如当有关变更申请其实是由骗徒提出,作为非法提取保单利益的前奏)。

保监局鼓励保险公司透过多于一个通讯渠道向保单持有人发出有关通知,以确保通知真正送达保单持有人,而非只送达予可能已经控制其中一个通讯渠道的骗徒。

有关通知可透过短讯、电邮及信函等不同渠道作出。此举有助确保保单持有人能及时得悉其保单相关的变更申请,并可在发现有关申请属未经授权或涉及欺诈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早发现可疑或未经授权的变更,可让保险公司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尽量减低保单持有人可能蒙受的财务损失或其他损害。

 


善用防骗视伏器+

保监局鼓励保险公司更广泛使用香港警务处推出的「防骗视伏器+」(Scameter+)2 ,就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现的可疑网站、电话号码、短讯讯息及其他与诈骗有关的资料作出举报。及时举报有助丰富防骗视伏器+资料库、促进情报共享,以及支援适时识别欺诈活动。保险公司亦应向客户及其中介人推广防骗视伏器+,提高他们对其功能的认识。尤其是,保险公司可鼓励客户及中介人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利用防骗视伏器+查核可疑网站、电话号码、短讯讯息、社交媒体帐户及其他数码通讯资料。

 


善用保监局警示清单加强防骗工作

保监局一直设有「警示列表」(Alert List)3 以提高公众对虚假网站、网络钓鱼电邮、冒充诈骗及其他与保险相关欺诈活动的警觉性。警示列表根据来自不同渠道的举报资料编制,包括保险公司、中介人、投诉人及公众人士提供的资料,并会因应新个案被发现而不时更新。该列表是重要的反欺诈情报来源,有助保险公司、中介人、消费者以及公众掌握针对保险业的新兴骗案趋势及欺诈活动。中介人或保单持有人如遇到可疑通讯、网站或网域名称,在作出回应或提供任何个人资料前,应先查阅保监局的警示列表及防骗视伏器+。保监局亦鼓励保险公司订阅保监局的通知服务4 ,以便及时收到警示列表的更新资讯,并将相关情报纳入其防欺诈监察及风险管理程序之中。透过积极运用这些资源及分享相关情报,我们可以共同加强防御能力,更有效保障客户免受财务损失及其他损害。

 

 

备注:

1 https://www.ia.org.hk/sc/legislative_framework/files/Conduct_in_Focus_Issue_09_SC.pdf

2 https://cyberdefender.hk/zh-cn/scameter/

3 https://www.ia.org.hk/sc/infocenter/alert_list.html

4 https://www.ia.org.hk/sc/subscrib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