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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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确实已经改变。彷彿就在不久之前,我们获取新闻资讯的渠道仍主要源自电视频道及报章。然而,这些日子早已一去不返。如今,数码工具盛行,要建立网志或社交媒体渠道,并吸引受众变得容易。
这其实是一件好事。经济学告诉我们,当资讯能够被广泛而有效地传播时,市场便能运作得更好,因为价格及产品可以迅速因应需求变化作出调整,最终令消费者受惠。而且,我们从未像今天这样拥有如此广泛的评论员及关键意见领袖(KOL),能够即时为保险市场带来最新资讯。
然而,在资讯传播方面,速度和可获取性并非唯一重要的因素。准确性同样至关重要。当发放的资讯后来被证实有误时,其对市场造成的不良影响可以既广泛又即时。
最近,有一则令人忧虑的传闻在社交平台发布,提及执法机关已对保险市场内未具名的公司采取行动,作出多项拘捕。据称涉及的罪行为故意伪造资料,将客户分类为专业投资者(Professional Investors,下称「PI」),借此规避保监局引入的佣金摊分要求。
消息一经传出,市场随即流言四起,纷纷猜测哪些公司及从业人员牵涉其中。被外界揣测涉及事件的人士,亦不得不在短时间内公开澄清,以回应毫无根据的传闻。
事后证明,该消息报道中最吸引眼球的部分其实并不属实。根本没有发生任何相关拘捕行动或丑闻。这则报道正正是我们近年耳熟能详的一个词语所形容的情况:假新闻(fake news)。
这次事件带来一个显而易见的教训,就是准确性的重要性。任何平台若透过提供真实消息及有价值的意见而建立起受众的信任,便同时肩负着确保报道真实可靠以维系这种信任的责任。毕竟,其报道内容可能对受影响人士带来实际而重大的后果。
然而,除了这一点之外,这次事件还有另一个同样重要的教训,而这亦正是本文希望探讨的重点。
这则报道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回响,是因为尽管部分内容后来被证实失实,但其所依据的核心指控,却确实属于一种有可能发生的不合规行为。换言之,这就像是一部以香港保险市场为背景的小说情节。那种读完后令人觉得「这种事情将来真的有可能发生」的小说。既然这项虚构罪行情节已经被完整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现在便获得了一个难得机会,可以防止它在现实中发生。那么,就让我们开始吧。而这亦正是本文希望探讨的重点。
首先,让我们说明一下上述故事所涉及的专业投资者豁免安排。
专业投资者(PI)并非源自保险监管制度的概念。顾名思义,此概念源自香港的投资监管框架,即《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及《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第571D章)(下称「《专业投资者规则》」)。上述法例引入专业投资者制度,将具备足够投资知识、经验及/或资产净值的人士界定为成熟市场参与者,以区别于零售投资者。基于此特殊安排,持牌证监会中介人在与专业投资者进行业务时,可获豁免遵守若干主要为保障零售投资者而设的监管规定。
不少人寿保险产品同时具备储蓄及投资元素。因此,随着保监局近年加强有关产品的保单持有人保障要求,亦引入了专业投资者概念,容许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在面对专业投资者(即成熟保险买家)时,可获豁免遵守若干规定。
近年推出的两项主要豁免例子如下:
上述第二项豁免,即分红保单佣金摊分安排的豁免,正正就是该虚构消息的报道的故事主线。
根据有关指控,一家保险经纪公司与一家保险公司涉嫌串谋伪造资料,将实际上不符合专业投资者资格的客户界定为专业投资者。借此,它们便可依赖专业投资者豁免,规避佣金摊分要求,并将经纪公司的佣金集中于首年支付。
无论在上述哪种情况下应用专业投资者豁免,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均必须设有适当管控措施,并切实执行有关措施。以佣金摊分要求的专业投资者豁免为例,《应用说明》明确指出,保险公司:
(a) 必须设立并实施适当且有效的管控和程序,能在获取客户及了解客户(KYC)的过程中确认潜在保单持有人是否符合专业投资者的资格;
(b) 必须根据相关管控和程序,确认该保单持有人为专业投资者;及
(c) 在设计佣金结构予持牌保险中介人时,该佣金结构仍可持续地符合《承保长期保险业务(类别C业务除外)指引》(指引16)中有关适当报酬结构的基本原则。
就(a)及(b)而言,这意味着必须收集客观证据(例如银行结单或投资组合报表),以确认客户符合专业投资者资格。至于(c),则要求保险公司说明其如何确保向有关中介人支付的酬劳架构,不会产生错配的激励机制(例如过度着重销售而忽略持续服务),从而确保即使不应用佣金摊分要求,专业投资者保单持有人仍然获得公平对待。
作为保险监管机构,我们不难理解为何这则报道即使属于假新闻,仍然令人觉得可信。毕竟,每当我们引入新的监管要求时,以下情况并不罕见:
正因如此,当那则虚构消息曝光时,市场的第一反应并非「这真的发生了吗?」,而是「这次又是哪一家?」
这次事件的第一个启示,是要明白专业投资者豁免是一项特殊安排。只有在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设有足以达致豁免目的的管控措施及程序时,才可依赖有关豁免,而非仅仅流于形式地「打勾确认」。
设立专业投资者豁免的原因,是在于面对成熟消费者时,某些主要为保障零售消费者而设的监管规定或许没有必要适用。因此,确保豁免只适用于真正符合专业投资者资格的客户,以及确保保险公司和中介人的程序能够实际达成这一结果,便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未能做到这一点,便等于实际上将保护零售保险买家的重要客户监管保障移除。这不但对客户不公平,更会动摇保险市场信任的基础。
然而,专业投资者豁免并不只有上述目的。作为次要目的,即使保险公司没有对有关酬劳安排采用佣金摊分要求,仍须能够证明就保险中介人的有关酬劳架构不会造成错配的激励机制,而客户,即专业投资者,仍然获得公平对待。当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作出这项说明时,保险公司仅向保监局表示「我们已确认客户属专业投资者」并不足够。这并没有回答在不应用佣金摊分要求的情况下,如何确保该专业投资者仍然获得公平对待。如果无法作出这项说明,便不应应用有关豁免。
第二个教训则更直接,也更具震撼性。在这则虚构消息中,有人指称一家持牌保险经纪公司与一家保险公司互相串通,利用虚假文件将客户包装成专业投资者,以规避佣金摊分要求,并将大量佣金预先支付予保险经纪公司。
假如这种情况真的发生,我们有理由推断其后果将会是:
因此,千万不要有这种念头!
在现今的数码环境下,KOL 确实拥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他们在提升市场透明度及分享具洞察力的评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而不应以牺牲消息的真确性来换取点击率。然而,当他们发布错误资讯时,可带来真实而重大的后果,甚至令读者开始对其日后发表的每一篇文章都产生怀疑。
不过,换一个角度看待这次失实报道,若当中的内容属实,对保险市场声誉所造成的损害将远比一则错误消息更加严重。
因此,让这次事件成为一次超前的警示。专业投资者豁免是一项特殊安排,不应被无限扩张或滥用,更不应成为规避零售保险买家监管保障的工具。
专业投资者豁免制度能够有效运作,有赖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建立适当管控措施,以识别真正符合资格的专业投资者;同时,亦必须能够清楚说明,即使若干保障措施不应用,有关专业投资者仍然获得公平对待。若能妥善做到这一点,便能进一步增强市场信任。
至于如果做不到会有甚么后果,拜这则虚构消息所赐,相信市场现时已可透过本文得到答案。
备注:
1 参见 https://www.ia.org.hk/en/legislative_framework/circulars/reg_matters/files/Circular_20250313_IU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