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險導向償付能力體系」(“「償二代」”)下給予香港專業再保險機構的優惠政策
經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總局")協商同意後,「中國風險導向償付能力體系」(“「償二代」”)下給予合資格的香港專業再保險機構優惠政策已經常態化。在優惠政策下,內地經營直接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向合資格的香港專業再保險機構分出業務時,內地經營直接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的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基礎因子可適用0.077的優惠水平。合資格的香港專業再保險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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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評級: 信用評級不低於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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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付能力充足率達標: 對於從事非壽險業務的再保險機構,償付能力充足率應不低於150%;對於從事壽險業務的再保險機構,償付能力充足率應不低於125%;對於既從事非壽險業務又從事壽險業務的再保險機構,償付能力充足率應不低於150%。
var showlastupdate="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