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2日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將由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法例 1 向投保人收取保費徵費,初期的徵費率為每保單年度保費的0.04%,並循序漸進調整至0.1%。每張保單須繳付的徵費設有上限。
除獲法例豁免的保單 2 外,保費徵費適用於所有新造或現行的人壽保險及一般保險(例如旅遊保險、汽車保險、財產保險及家居保險等)保單。保監局會透過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收取徵費。投保人在繳付保費時,須同時繳付保費徵費。
保險公司會透過不同渠道(例如保單周年報告),向投保人解釋相關安排。投保人可聯絡所屬保險公司,了解其保單的徵費詳情。
保監局行政總監梁志仁先生說:「保監局作為獨立於政府及業界的監管機構,長遠而言必須財政獨立並收回運作成本。保監局會審慎運用財政資源,並以循序漸進的方式引入徵費,盡量減低對投保人的影響。」
在首階段徵費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整付保費或年度化保費$10萬或以上的人壽保險保單,投保人每保單年度最多只須付$40 3 ;每年保費$500萬或以上的一般保險保單,徵費上限為每保單年度$2,000。
徵費率及徵費上限詳請見下表:
首階段 | 第二階段 | 第三階段 | 第四階段 | |
---|---|---|---|---|
2018年1月1日至
2019年3月31日 |
2019年4月1日至
2020年3月31日 |
2020年4月1日至
2021年3月31日 |
2021年4月1日起 | |
徵費率 | 0.04% | 0.06% | 0.085% | 0.1% |
徵費上限 | ||||
人壽保險 | $40 | $60 | $85 | $100 |
一般保險 | $2,000 | $3,000 | $4,250 | $5,000 |
如投保人沒有按法例繳付保費徵費,保監局可向其施加最高$5,000的罰款,亦可循民事程序追討欠付的徵費。
保監局在網站設立了專頁( www.ia.org.hk/tc/levy ),介紹保費徵費安排,並將於未來數月加強宣傳,包括推出單張及短片,讓公眾更了解保費徵費的內容。
保監局自2017年6月26日起從保險業監理處接手規管保險公司,並將於兩年內,透過設立法定中介人發牌制度,直接規管保險中介人,為投保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保險業條例》賦權保監局,透過投保人繳付的保費徵費、保險公司繳付的授權費,以及向特定服務的使用者收取費用,以長遠達致財政獨立。
完
備註:
1 《保險業條例》(第41 章)下的保險業(徵費)規例、保險業(徵費)令。
2 法例豁免徵費的保單包括再保險保單、專屬自保保險公司承保的保單、海運、空運及貨運業務的保單。
3 僱主提供的團體人壽保險保單如包含醫療保障,徵費上限與一般保險保單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