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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與銀保監會落實優惠措施 推動香港再保險業發展


2018年7月17日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銀保監會)達成共識,在「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C-ROSS,簡稱「償二代」)下,當內地保險公司分出業務予香港符合要求的專業再保險公司時,該內地保險公司的資本額要求將可獲降低(優惠措施)。

優惠措施是建基於2017年5月16日,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與前保險業監理處簽署的《關於開展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等效評估工作的框架協議》(《協議》),讓兩地保險監管機構開展償付能力監管制度等效評估工作。雙方同意在評估工作完成前的四年過渡期內,暫時承認對方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效能與己方的等同或相近。在「等效互認」的基礎上,雙方會考慮給予對方業界優惠,以加強兩地保險業合作。

銀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先生說:「銀保監會支持香港作為內地的境外風險管理平台,協助內地企業『走出去』。在『等效互認』基礎上,讓優秀的香港再保險公司在『償二代』下適用優惠因子,以助香港再保險業務的發展。」

保監局行政總監梁志仁先生說:「優惠措施將可促進內地與香港跨境再保險業務的合作,讓香港保險業界更有效地協助內地企業分散和管理風險,包括支持內地企業參與『一帶一路』的基建和投資項目。優惠措施亦將有助提升香港保險業的競爭力,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區再保險中心的地位。」

有關優惠措施的詳情,請參照銀保監會公布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問題解答第1號:償付能力監管等效框架協議過渡期內的香港地區再保險交易對手違約風險因子》的通知[銀保監發(2018)3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