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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將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產品評估程序正規化並引入保障型投資相連壽險


2021年12月28日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今天(2021年12月28日)發布釋義文件,將評估投資相連壽險計劃(“投連壽險”)產品的程序正規化,並引入一個全新的含高額人壽保障的投連壽險類別,名為保障型投資相連壽險(Protection Linked Plans)(“PLP”)。

《按照<承保類別C業務指引>(指引15)標準對投資相連壽險計劃(“投連壽險”)產品進行評估程序的釋義文件》以《指引15》為基礎,就有關產品設計和資料披露等方面的要求(特別是針對含高額人壽保障的投連壽險1)提供進一步資料;並同時補充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於2021年11月就投連壽險產品推出的附加指引和優化認可程序2

透過加強保監局和證監會的協調,評估程序簡化了相關監管申請程序。在優化機制下,保險公司經保監局的評估程序獲得准許後,便可向證監會遞交認可申請。

此外,保監局亦更新了《銷售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產品指引》(指引26)的釋義文件,以詳列PLP的特點。

保監局執行董事(長期業務)許美瑩女士說:「PLP旨在引入較高的身故保障成分,配合簡單和透明的收費結構,以及規範的基金選擇,以收窄保障缺口和促進普惠金融。隨著PLP的推出,我們希望鼓勵過往較被市場忽略的年輕一代提早規劃退休,同時增加市場上的產品選擇,以滿足個人在不同人生階段的退休規劃需要。」

經過與保險業界深入諮詢和溝通取得共識後,PLP亦須最少向投保人提供一個與證監會認可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基金有關的投資選項。

有關《指引15》下的特定要求和《指引26》釋義文件更新的詳情,請參閱通函(只有英文)

備註:

1 一般指向年屆65歲前的投保人提供最少150%應繳總保費作身故賠償的投連壽險產品。

2 詳情請參考證監會於2021年11月1日刊發、以「內部產品審批程序附加指引」和「優化投資壽險計劃認可程序」為題的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