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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監管局回應傳媒查詢


2019年10月8日


就傳媒查詢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41章)制定《禁止蒙面規例》對保單效力的影響,保險業監管局回應如下:

保單是保險公司和投保人之間的私人合約。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第241章)第(2)條制訂的《禁止蒙面規例》不會凌駕或更改保單的條款和細則,或影響保險公司和投保人在保單之下的權利和責任。

至於有關損失是否屬保單的保障範圍,須視乎保單列明的條款、細則及不保事項,以及該損失的實際情況。有些保單的條款和細則會為罷工、暴動和內亂所引致的損失提供保障,有些保單則將有關損失列明為不保事項。投保人應參考保單的條款、細則和不保事項,以及導致有關損失的實際情況。

投保人如對保單的條款、細則或不保事項有任何查詢,應聯絡其保險中介人或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