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日
保險業監管局今天(2019年9月3日)就兩份草擬的規管文件,包括《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及《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發表 諮詢總結 。
回應者普遍對兩份草擬守則的訂立表示歡迎,而兩份守則已充分考慮到保險代理人(代表保險公司)及保險經紀(代表客戶)的不同職能。守則列出的八項一般原則和相關標準及常規,以及對保險代理機構和經紀公司的公司管治、管控及程序要求,均獲廣泛支持。保監局經仔細考慮接獲的意見後,對兩份守則作出了進一步修訂。
兩份守則將於新保險中介人法定規管制度在2019年9月23日實施時生效。為提供足夠時間過渡,保監局在首數個月將較有彈性地考慮保險中介人就兩份守則的合規情況,並期望持牌人士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遵守守則內容。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