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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條例》(第41章)有關向受規管人士行使施加罰款權力的指引草擬本諮詢文件


 

 

截止提交意見的日期為2018年12月27日。請把意見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予保監局。此外,你亦可透過以下方式提交意見:
 

郵寄:  保險業監管局
香港黃竹坑香葉道41號19樓
傳真:   (852) 3899 9993
   

如諮詢文件的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