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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自保保险特定的规管制度


专属自保保险公司监管规定

为鼓励企业来港设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为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提供了若干规管便利措施,包括简化资本规定、豁免委任核证精算师,同时亦豁免须在香港维持资产的规定。有关规管便利措施的摘述,请按此


专属自保保险公司享有的税务宽减

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来港设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自2013/14课税年度起,专属自保保险公司的离岸风险保险业务亦享有50%的利得税宽减。而自2018/19课税年度起,政府已将此项50%的利得税宽减措施延伸至在岸风险业务。


《2020年保险业(修订)条例》

《2020年保险业(修订)条例》自2021年3月29日开始实施。该修订条例旨在修订《保险业条例》(第41章),以扩阔在香港成立的专属自保保险公司的可承保风险范围并维持香港作为国际保险枢纽及风险管理中心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