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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 / 专项保险


再保险 / 风险管理中心和(再)保险枢纽/ 专项保险

为了强化香港作为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和区域保险及再保险枢纽的角色,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正着手加强香港保险业的广度和深度拓展。再保险和专项保险,包括海事保险及专属自保保险,是香港保险业全面发展和推动香港成为「一带一路」超级联系人的关键元素。为此,税务宽减和规管便利等相关优待措施已经推出,以推动再保险、海事和专项保险发展、以及专属自保保险公司设立。

推动香港成为「一带一路」超级联系人的关键元素

再保险

「一带一路」倡议带来庞大商机,但亦可能带来重大风险。因其往往涉及大型项目,项目投资方对所在运营环境不为熟悉,使其项目的有形和无形资产面临更大风险。再保险可以透过风险管理作为连接项目投资方、保险公司和融资方的通用语言,为各方利益服务,从而达至增值效果。保监局认为香港有机会为承保「一带一路」风险的内地保险公司提供环球风险管理和专业承保知识,借此扩展再保险业务范围,以转移和分散与「一带一路」相关的离岸风险。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偿二代」")下对香港的优惠措施和延续安排,是鼓励内地保险公司在分出业务予海外时,优先考虑符合要求的香港专业再保险公司,从而增强符合要求的香港专业再保险公司参与「一带一路」项目的竞争力。

除上述优惠措施外,获授权在香港经营的专业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业务,包括在岸和离岸风险业务,可获50%的利得税宽减。


船东责任保赔 (P&I) 保险

作为国际海运中心之一和全球第四大船舶注册地,香港是通往中国的理想门户。中国不止在全球十大货柜港口中占有七席,也拥有世界第二大价值的商业船队。

为充分利用香港海运事业的优势及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海运中心的地位,保监局正致力争取中国内地和海外的分入再保市场,并吸引新的海事保险公司来香港经营业务。保监局已豁免海事保险公司部份的规管要求,并积极举办如船东责任保赔论坛等活动,与海事保险持份者保持密切对话。


专属自保保险

以自身投资及贸易方面的传统实力,香港处于为内地企业海外投资提供保险、再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的有利位置。因此,香港是内地企业设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的理想地点,让其对母公司的海外资产进行风险管理。

为鼓励企业来港设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专属自保保险公司的在岸和离岸风险保险业务,均享有50%的利得税宽减。此外,保监局亦提供多项规管便利措施,包括降低最低股本规定,降低偿付准备金规定,豁免须在香港维持资产的规定 ,同时亦豁免根据法定估值基准评估资产及负债的规定。

专属自保保险

保险相连证券

保险相连证券属风险管理工具,提供一种另类转移风险的方式,让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将其承保的保险风险透过证券化转移到资本市场。随着气候变化和都市化令巨灾事件越趋频繁,近年全球保险相连证券的发行额显著增加,但现时风险承担范围仍以美国和欧洲为主。为把握未来在亚洲出现的商机,香港有必要成为更便利保险相连证券发行的地区。

立法会在2020年7月17日通过《2020年保险业(修订)条例草案》,而相关条例已于2021年3月29日开始生效。有关修订为保险相连证券业务建立全新的规管制度及为《保险业(特定目的业务)规则》订定规管框架,包括规定保险相连证券只限售予合资格机构投资者。为促进市场发展,财政司司长1于2021年2月公布为期两年的保险相连证券资助先导计划,以吸引保险企业或其他机构来港发行保险相连证券。请按此以浏览该新闻稿。这项措施的目标是为香港建立一套可持续发展的保险相连证券生态系统,以及巩固日后香港保险相连证券市场的发展。

这些举措有助维持香港作为环球风险管理中心及区域保险枢纽的竞争力,同时让保险业界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及内地企业在海外投资所带来的新商机。

1此计划已在2021-22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公布。

保险相连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