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4日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近日向六名人士采取纪律行动,禁止他们成为保险中介人或暂时吊销其牌照,为期六个月至13个月。他们是林楠女士(牌照号码:IE4851)、冷捷女士(牌照号码:IH6136)、梁淑娴女士(牌照号码:IF9212)、吴芷华女士(牌照号码:JD8060)、杨忠泽先生(牌照号码:IE7224)以及张新丹女士(牌照号码:IM1120)。
上述人士违反其委任保险公司施加的内部管控措施,协助客户作出虚假声明,讹称购买了涉及共约港币730万元的银行本票以支付保费,而实际上本票是由上述人士代为购买。
保监局法规执行部主管徐文仪女士强调:「虽然稳健的内部管控措施对侦测和防止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至关重要,但持牌保险中介人严格遵守相关管控规定,仍是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关键。」
她补充:「鑑于与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相关的罪行可招致严厉处罚,持牌保险中介人应时刻掌握并严格遵守现行的监管要求。」
如欲取得更多资讯,请浏览保监局网站的「法规执行消息」或「持牌保险中介人登记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