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2日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分别禁止梁慧美女士(保监局牌照号码: JE7178)及叶嘉滢女士(保监局牌照号码: JA2270)申请保险中介人牌照12个月及21个月,事缘二人为达到销售目标而伪造保单。
梁慧美女士(梁女士)透过盗用一名客户的个人资料,以及核证客户儿子的虚假身份证明文件从而伪造两份保单申请,更试图更改客户的联络地址以作掩饰。另外,叶嘉滢女士(叶女士)透过盗用其客户和朋友的个人资料,伪造八份保单申请,更不实地接受与两名投保人住址有关的个人责任不承保事项条款。
这些极为错误及有预谋的不当行为,严重违反保险中介人应具备的诚信和专业水平。保监局致力透过情报收集、数据分析及与执法部门紧密合作,以侦测及阻止此等可耻行为。
在作出上述处分决定时,保监局已考虑到梁女士及叶女士对违规行为表示悔意,并全面配合整个调查程序。如欲取得更多资讯,请浏览保监局网站的「法规执行消息」或「持牌保险中介人登记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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