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今天(2020年12月28日)就为配合预计于2021年首季实施的保险集团新监管框架(集团监管框架)所草拟的《保险业(集团资本)规则》(《集团资本规则》),发表 谘询总结 。
拟议《集团资本规则》的主要目的是制定适用于保险控权公司就其保险集团有关资本、监管呈报及公开披露的要求。《集团资本规则》将适用于被保监局根据集团监管框架下指定的保险控权公司。
保监局在制定《集团资本规则》期间,积极与相关的持份者沟通。公众谘询的回应者普遍支持《集团资本规则》中提出的建议,保监局经仔细考虑接获的意见后,对《集团资本规则》作出了进一步修订。
《集团资本规则》将提交予立法会审议,并视乎立法进度,预期于2021年首季与《2020年保险业(修订)(第2号)条例》 1 同时生效。
完
备注:
1
《2020年保险业(修订)(第2号)条例》旨在为保监局直接规管跨国保险集团的保险控权公司,提供清晰而坚实的法律基础。有关条例草案已于2020年7月获立法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