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保监局推出临时便利措施以减低销售特定保险产品过程中感染病毒的风险


2020年2月21日


鉴于近日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发展,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今天(2020年2月21日)宣布推出一系列临时便利措施1,以减低中介人和客户因会面而受到感染的风险。

临时便利措施仅涵盖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及自愿医保产品,购买这两种产品均可在2019-20课税年度享有扣税优惠。由即日起,保险公司及中介人在销售这些产品时,于向客户清晰披露2产品的重要资料后,可毋须进行财务需要分析,而相关保单的冷静期亦须延长至不少于30日,以给予充足时间邮递保单文件,以及让投保人在有需要时寻求专业意见。此外,保险公司及中介人必须继续严格遵守公平待客原则。有关措施将实行至本课税年度结束,即2020年3月31日。

保监局主席郑慕智博士说:「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保险业正面对艰巨的挑战。我们针对现时情况,推出临时便利措施,旨在容许潜在投保人毋须按原有规定与保险中介人面谈,也可购买符合扣税资格的特定产品。保监局亦与业界合作,在此严峻时刻为投保的公众提供合适的纾困措施。」

具体而言,个别保险公司为特定投保人推出的纾困措施包括延长保费宽限期至最长180天、扩大医疗保障和放宽住院保障限制、简化和加快索偿处理程序,以及提供额外住院现金保障、身故保障和其他优惠。

郑博士说:「保监局欢迎业界推出这些纾困措施,并鼓励更多保险公司积极为客户提供适时支援,以体现保险业管理及纾缓风险的角色。」

保监局会继续与业界持份者和相关监管机构紧密沟通,探讨其他同类措施,在确保潜在投保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让他们更容易购买到符合他们需要的产品。

备注:

1保监局于2020年2月21日向获授权的人寿保险公司发出通函(只有英文),交代临时便利措施的推出。

2有关披露包括,如适用:目标、保单的类别及性质、目标保障期、保费缴付期、保费金额、就客户于整个保费缴付期的负担能力以显着方式作出警告,以及与产品相关的流动性风险的有关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