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向持牌保险中介人施加罚款指引的谘询总结


2019年6月28日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今天(2019年6月28日)就《保险业条例》(第41章)之下的《有关向受规管人士行使施加罚款权力的指引》(《指引》),发表 谘询总结

《指引》建议罚款应该有效、相称而公平。保监局在决定是否施加罚款及罚款金额时,会考虑有关个案的所有情况和相关因素,包括该行为的性质、严重性及影响;有关人士自该行为被发现以来的表现;以及其纪律处分和合规纪录等。

保监局在制定《指引》期间,积极与保险从业员及自律规管机构沟通。《指引》的公众谘询于2018年10月26日至12月27日进行,回应者普遍欢迎为业界引入统一的罚款标准以保障投保人,并支持保监局的政策,可公布向受规管人士施行罚款的决定。由于持牌保险中介人进行的受规管活动范围广泛,因此保监局认为,在考虑每宗个案独有的事实及情况后厘定公平及相称的罚款,是较合适的做法。业界可由已公布的纪律行动,了解到保监局就不同的违规和不当行为会施行的不同罚则。

《指引》将于宪报上刊登,并于新保险中介人法定规管制度在2019年9月23日实施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