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科技专区
金融科技发展对于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十分重要。因此,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一直密切留意保险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并积极协助市场人士应对保险科技相关的监管问题。
保监局推出了不少促进本港保险科技发展的措施,包括:
在国际层面,保监局已成为全球金融创新网络的成员。全球金融创新网络是一个由金融监管机构和相关组织组成的国际网络,致力以消费者的利益为前提支持金融创新。全球金融创新网络旨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一种更有效的方式与监管机构互动,帮助他们在寻求扩展新思路时在各国导航。当中包括为有意在多个地区测试创新产品、服务或商业模式的企业推出先导计划。它还旨在建立新框架,以供各个金融服务监管机构就创新相关主题合作,分享不同的经验和方法。详情请参阅全球金融创新网络的网页(只提供英文版本)。
保险科技沙盒
保监局由2017年9月29日起推出保险科技沙盒(沙盒),以便获授权保险公司在商业运作上,以先导形式试行应用创新保险科技。凭借有关经验,保监局亦把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纳入沙盒的范围。
引言和背景
保监局留意到获授权保险公司及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可能会于商业运作上应用创新科技的项目,但未必确定这些项目能否符合保监局的监管规定。为了推广香港保险业的科技发展,保监局认为有必要在现有的监管要求上提供弹性安排。
保监局将考虑让个别保险科技项目在沙盒的环境下试行,让获授权保险公司及持牌保险经纪公司收集足够的数据,向保监局证明该保险科技的应用可大致符合守则、指引和其他规管做法的相关监管规定。
谁能申请于沙盒下作试行计划?
沙盒可供获授权保险公司及持牌保险经纪公司计划在香港推出的保险科技及其他科技项目使用。保监局将会与获授权保险公司和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协作的科技公司一起合作。
沙盒采用什么原则?
以下的原则适用于沙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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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范围和条件
试行应要有明确的范围,包括:
- 时间和期限,或预期正式推出市场的日期;
- 保险业务的规模和类型,以及目标使用者。外部顾客固然可作为试行阶段的使用者,为该试行计划提供及时实际的数据;但其他类型的使用者,如获授权保险公司或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内部被选定的员工,亦可参与试行计划,以达到沙盒的测试目的;
- 所涉及的科技;
- 试行的预期成果和成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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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控制
获授权保险公司或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应有足够的管控程序,以达到保监局相关监管规定的目标。 -
客户保障
获授权保险公司或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应有足够措施在试行期间保障客户利益。在某些情况下,获授权保险公司或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可能需要通知客户其参与的试行计划未必完全符合相关的监管规定,亦要有适当的安排,让客户退出试行计划(如退还保费)或对试行失败所导致的财务损失作出公平的补偿。 -
获授权保险公司或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的资源和准备
获授权保险公司或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应为于沙盒下的测试预备足够的资源,并能够显示出该保险科技项目已准备好进行测试。 -
退出策略
获授权保险公司或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局提供退出策略以终止试行失败的计划。沙盒不应被用来规避适用及相关监管规定。 -
其他相关考虑
保监局无意就上述的原则定下范围,以及列出拟议在沙盒框架内放宽的监管规定的详尽清单。这些都会取决于个别保险科技项目的性质和应用,保监局会就个别情况与获授权保险公司或持牌保险经纪公司讨论。
保监局会因应实践经验和市场发展,于日后修改以上安排。
沙盒会带来什么好处?
沙盒将为保险业界带来好处。获授权保险公司或持牌保险经纪公司可在新的保险科技项目推出市场前的受控环境中,获得实际的市场数据和使用者体验的资讯。同时,沙盒亦可提供资料,让保监局可根据保险业界的最新科技应用发展,适时修订监管规定。
如何能获得更多有关沙盒的资讯?
如有任何查询,请电邮致保险科技促进小组[email protected]。
保监局、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均已分别推出沙盒。有意就跨行业金融科技产品参与试行计划的公司,可选择其认为最相关的沙盒,并向该沙盒的监管机构提交申请。该监管机构将作为这些公司的主要接洽点,协助联系其他监管机构,以便同时使用其他沙盒。请按连结以了解金管局及证监会沙盒的详情。
供持有和使用全数码分销渠道的新保险公司作授权申请之快速通道(Fast Track)
保监局由2017年9月29日起推出一项试验计划 (Fast Track) ,加快处理采用全数码分销渠道的新保险公司在香港或从香港经营保险业务的授权申请,以促进保险科技在香港的发展。
甚么是Fast Track?
Fast Track旨在为持有和使用全数码分销渠道(即不使用代理、银行或经纪等常规分销渠道)的申请人的新授权申请提供一条专队(即相对其他保险授权申请快速和精简的流程)。
谁可透过Fast Track提出申请?
Fast Track的申请者必须拥有一套创新和稳健的商业模式,透过数码分销,于产品开发、分销、客户服务和成本效益方面,为香港的消费者带来益处。
除了透过其专有的数码分销渠道外,经Fast Track获授权的保险公司不得从其他渠道接受业务。
如何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
为确保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不受影响,Fast Track 将会采用以下原则:
- 获授权的保险公司必须遵守所有有关偿付能力、资本和本地资产的要求,以确保具备充分吸收亏损的能力。除非保监局在适切考虑后同意豁免或作出修改,否则相关指引的所有要求仍然适用。
- 除了一些不适用于直接数码销售的例外情况,所有保障保单持有人的措施维持不变。
- 鉴于并非所有保险产品均适宜在线销售,保监局将对可在线上销售的产品施加一定的限制或条件。
- 就长期保险业务而言,为确保股东控权人之间有足够的保险经验,至少一名股东控权人须为于香港或一个与保监局有资料互换安排的司法管辖区,获授权经营相关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
Fast Track会否有截止申请日期?
Fast Track为试验计划,因此没有具体的截止申请日期。然而,保监局将密切监察Fast Track的运作,并会因应实践经验及市场发展作出适当修订。
如何了解更多有关Fast Track的详情?
如有任何查询,请电邮致保险科技促进小组[email protected]。
保险科技促进小组
保监局成立保险科技促进小组,以加强与在香港从事保险科技发展和应用的公司和人士的沟通,并推动香港成为亚洲区的保险科技枢纽。
保险科技促进小组会协助保险科技业界了解现行的规管制度,担当平台角色,让主要持份者交流创新保险科技项目,及适当地就保险科技相关议题提供意见。
为了与市场人士及有关各方建立更紧密的沟通,保险科技促进小组已设立专用电邮帐户。如你有任何关于保险科技的建议或希望更了解香港保险业的规管环境,请透过电邮[email protected]与我们联络。
未来专责小组旗下的「推动本港金融科技工作小组」
未来专责小组的成立旨在探索保险业的未来并提出建议。在未来专责小组的三个工作小组当中,「推动本港金融科技工作小组」专注于推广保险业的金融科技应用。请按此浏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