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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政策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致力于维持高水平之透明度、问责制及操守。保监局已实施举报政策(只备有英文版),旨在概述举报渠道及指引,以对保监局职员之怀疑诈骗、不合规、失职或不当行为提出举报。本政策涵盖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或行为:

  • 刑事罪行和不法行为包括勒索、受贿、贪污、诈骗、伪造文件及偷窃等;
  • 违反法例或法规;
  • 滥用职权或职务;
  • 违反机构内部政策或守则,包括保密义务、财务监控和采购程序等;及
  • 任何对公众生命、健康或安全构成危险之作为或不作为。

请注意本政策并不包括以下范围:

  • 对保险业条例现行条文或由其衍生的政策之投诉;
  • 与保监局无关的事宜;
  • 对保监局前职员之指控;
  • 因不公平对待而引起之职员申诉;及
  • 对保监局职员执行其职务方式之不满。

 
如何向保监局作出举报
 
请填妥举报表格,并透过以下方式将举报表格(连同证明文件)寄回或递交到保监局: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邮寄*/
亲身递交:

保险业监管局
香港黄竹坑香叶道41号19楼
(收件人:高级内部审计经理)
 
* 举报表格应放入密封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严格保密-仅限收件人开启」。
 

 
如举报事项涉及高级内部审计经理,请将举报表格(连同证明文件)邮寄或递交到上述地址机构事务部机构管治及秘书处及请注明收件人为秘书长;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下载:举报表格 (只备有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