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保險業監管局就持牌保險代理人及持牌保險經紀的建議操守守則展開諮詢


2019年3月28日


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今天(2019年3月28日)就新法定保險中介人發牌制度下的《持牌保險代理人操守守則》草擬本及《持牌保險經紀操守守則》草擬本,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

目前保險中介人須遵守他們所屬自律規管機構 1 發布的操守要求,而在新法定制度下,上述兩套《操守守則》將會列明他們須達到的基本要求。

《操守守則》的草擬本臚列八項一般原則,並闡述各原則下的標準及常規。在制定草擬本時,保監局已考慮到現有自律規管制度下對保險中介人的操守要求、海外地區的相關要求及最新國際標準。

為反映保險代理人(代表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代表投保人或潛在投保人)的不同職能,保監局建議推出兩套操守守則,以分別列明對他們的要求。

諮詢文件 已上載至保監局網站。公眾可於2019年5月28日或之前,將意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傳真至3899-9993或郵寄至香港黃竹坑香葉道41號19樓保監局辦事處。

備註:

1 三個自律規管機構分別是在香港保險業聯會轄下成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