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7日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今天(2022年1月7日)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第35(2)(b)条赋予的权力,委任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黎嘉恩先生和甘仲恒先生为共同及各别经理(经理),全面接管泰加保险有限公司(泰加)的所有事务及资产,以维持巿场穏定运作和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
保监局发言人表示:「鉴于泰加的营运情况和偿付能力一直并不理想,保监局早前已施加一系列额外监管规定,包括要求该公司以保监局名义存放法定存款,以及限制其资产的运用及调配等。」
「保监局透过进行监管工作及收集市场情报,发现泰加的投资活动和资金调配可能违反《保险业条例》(第41章)下的法定要求,其企业管治亦出现缺失,因此决定行使权力,委任经理全面接管该公司的事务及资产,确保其业务正常运作,以维持市场稳定和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经理同时会就泰加的财政状况进行详细评估,并将结果呈交保监局。」
发言人续说:「泰加的业务近八成为汽车保险,当中涉及约10,000架的士,其余主要为僱员补偿保险,所有业务合计佔一般直接保险业务巿场份额的1.43%。该公司现存保单的保障条款不会受到是次接管行动影响。」
泰加的保单持有人如对保单情况或申索有任何疑问,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及下午2时至6时致电热线电话(2238-7826)或以电邮([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与经理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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